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周礼》就曾经提出,对官员的考核有六廉,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政、廉法、廉辨,意思是说一个官员一定要具有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六个方面均以“廉”为冠。根据欧阳修的《廉耻论》,公正清廉,乃“士君子之大节”,也就是说清廉是官员必备的政治品德。明朝的郭允礼撰写《官箴》,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吏不敢慢;廉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成为对“公廉”最为后世称道的经典阐释,对中华廉洁文化的丰富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观,是务实、为民、清廉。务实,就是要认真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执政党廉洁从政的规律,坚持立党为公,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务求工作实效。为民,就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最高利益,时刻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清廉,就是要保持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员的优秀品德和高尚情操,廉洁奉公,廉洁从政。这一价值观,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和服务方向。
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从根本上反映着一个阶级、一个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方式,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
廉政文化,在我国很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是中华民族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涵是从政的思想和道德、从政的社会文化氛围、从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理论和思想的新发展、新探索,它的核心价值是清廉为民做事。
有四个基本范畴,一是指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要求,作用于执政者的内心世界,形成廉洁从政的文化动力;二是指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洁从政的文化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用健康向上、追求清廉的文化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三是指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职业文化;四是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安定有序、诚信友爱的社会境界在心理上的一种文化反映。
廉政文化,在我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是中华民族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本身就是一座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宝库,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在廉政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廉政建设只有注入文化的基因之后,才会赢得恒久的生命。今天,我们在自豪地对待这份“文化遗产”的同时,应积极萃取古代公廉文化的精华,将其转化为我们党在新时期执政的重要基石和有力支撑。
社会法治化是社会基础,权力的广泛性质要求必须以社会的法治化作为前提和基础,同时,社会法治化也是党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进法制社会和廉政建设,确保政治清明与为政廉洁;有利于使掌权者慎用权力,增强腐败的自觉性,减少腐败的可能性,降低腐败的机率;社会法治化也需要对民众进行普法教育,同时也要让较强法律意识的公民参与监督,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铲除腐败生存的空间。
廉者多友。孔子说过,“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廉者往往多交一些正直、宽容的朋友,你有过错他能提出来并宽容你,你有困难他热心帮助你,所以对工作、生活乃至养生都是有利的。而那些贪官污吏往往交一些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这些人不但一起捣弄别人,还非常善于互相捣弄,他们即使构成了所谓的朋友,也还是为了利益而聚在一起。平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东窗事发,就会树倒猢狲散,甚至落井下石,这种互相猜疑、互相倾轧的人际关系,恐怕也不利于养生。
法作为规定并制约权力的最为基本、最为有效的手段使得权力的行使受到了规则的限制也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监督。法治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最为根本的措施.法治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保障和途径。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以法治作为保障,法治不仅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前提,而且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归宿。只有以法治为保障,廉政才能持之以恒,成为社会的风尚。
廉政即廉洁政治、廉洁政府,其主要含义是指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廉政所指向的是政治权利和公共权力。权利与权力是相对应的一对概念.从根本上讲权利先于权力权力作为权利的产物它的正当性来源于权利。因为从公共权力的性质上讲,它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手段公共权力只是公民权利的一种伴随物。权力的运行只有依民主范式才能取得其正当性。公共权力应当服务于个人权利,且受到个人权利的监督。纵观历史,无论中外,任何国家的任何朝代,无不因为政治清廉而强盛,无不因为政治腐败而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