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处理局关于鹏溪苑项目总平面图修正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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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修建工务署来文请求处理鹏溪苑项目的《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变手续,该项目坐落大鹏新区葵涌大街上洞路西侧G11505-8021号宗地,宗地总用地上积6668.89㎡,于2020年8月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DP-2020-0010号)。现项目单位请求对该项目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部分调整,首要调整内容为:
一、调整项目用地红线内景观设计、自行车车位安置,调整1栋和2栋房顶部分女儿墙概括、房顶部分构架视点,弥补表达地下车库出地上坡道顶棚、1栋裙房雨篷。
以上调整内容详见修正后总平面云线圈注部分,调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契合《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深圳市国有建造用地划拨决定书》及相关文件中的规则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则,现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正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0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正有任何定见和主张,请在公示期内运用实在名字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应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处理局303办公室(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大街金业大路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邮编:518119)。
本布告内容及修正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的细节内容一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公示。